2、带*者外聘导师,带★者为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十、录取类别
我校从2008年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试行培养机制改革,招生类别调整为三类:
①非在职博士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脱产学习,必须转工资关系、档案,可转户口,毕业按照国家政策可参加就业派遣。
②委托培养博士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须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③专项计划培养博士生:我校目前仅有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该类博士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档案户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其它详情请查询我校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
年龄超过45周岁的原则上不予录取或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
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1、我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学金制度。录取为非在职的博士生(不包括骨干计划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0000元/学年的奖学金;在学期间如能较好完成学习及学科导师安排的科研及相关工作,还可获得学校及导师资助的最低12000元/学年的生活及助研津贴。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不享受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录取为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可享受8000元/学年助学金。
3、委托培养博士生按协议标准交纳学费,不享受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
十二、其他说明
1、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规模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自行购买。
3、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到学院查询。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导师信息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yjsmis/tutorsearch/search.asp
4、如内容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