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博士生资格考核
(一)博士生资格考核时间、方式和步骤
博士生资格考核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初(每年的3月)进行;
博士生资格考核方式由口试、笔试两部分组成:
1.口试。由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集中进行考核,学生做课题汇报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由考核专家组打分、表决;
2.笔试。以硕士生阶段的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考试作为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笔试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核步骤
1.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博士生资格考核记录册,导师对硕博连读生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和科研作风等情况如实评价,各培养单位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学分;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笔试和口试,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生由培养单位报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3.经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从第五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并作为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4.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包括自愿放弃博士生资格考核)者,但已达到硕士生培养要求的可作为硕士生进行培养,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继续培养1年。若1年内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1年;
5.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且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者,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二)博士生资格考口试专家组成与考核要求
资格考口试专家组成
1.由各培养单位承担考核专家的组织工作,每个考核专家组一般要求由5位具有正高技术职务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至少3位,导师不参加其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2.每个考核专家组应按学科或研究内容聘请相应学科专家组成。
资格考核要求
1.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外语水平;
2.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是否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进一步培养的潜力;
3.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科研预期结果是否能够达到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条件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友爱,行为规范,医德医风良好,热心参加各种社会或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2.已修完规定的全部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0以上;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达到合格分数(对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的研究生可不受外语考试成绩限制);
4.博士生资格考核前至少已投寄一篇综述;
5.博士生资格考核口试成绩合格;
6.博士生资格考核笔试成绩合格。
九、科研与论文
1.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在科研能力、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均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培养要求执行;
2.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获得博士学位必须在有关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均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要求执行。
十、其它
1.硕博连读生在校学籍管理办法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2.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本文自2004年9月入学的新生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