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养环节
(一)课程学习
1.制定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1周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自己的研究方向制定适合自己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若干规定》执行。
2.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为一个学期,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内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合格成绩。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第2学期进行,博士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初提交中期考核表。学科点组织与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相关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三)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博士研究生的开题论证工作一般应于第2学期完成。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掌握与本学科有关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和动态,在第2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预期成果及可能创新点等。学科点组织报告会,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和课程考核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开题报告的具体工作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执行。
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以书面形式交学院和研究生部备案。不通过者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四)论文中期检查
在博士论文工作中期,博士研究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中期检查表》并进行汇报,由评议小组对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考察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否则,根据情况,做出修改论文工作计划、延迟毕业或终止学业等处理。
(五)论文撰写
博士研究生论文科研时间一般应在2年以上。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论文设计合理,数据翔实,研究方法适当,结论正确,撰写规范,并通过论文中期检查。
(六)学位(毕业)论文评审
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制度,具体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执行。
(七)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若干规定》执行。
(八)其它必修环节
1、学术交流活动
学术交流活动是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博士研究生在整个培养阶段内均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全国性及以上学术会议至少1次,以第1外语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至少作专业学术报告1次。
2、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除应覆盖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涉及2~3个相关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考查学生的知识面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科综合考试必须由至少3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考试按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学科综合在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
七、发表论文要求
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