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3)索赔依据和理由;
(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索赔资料的准备
1.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
(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
(3)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
(4)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
(5)起草索赔文件(索赔报告)。
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索赔报告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4)证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3.编写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
(2)索赔额的计算依据要准确,计算结果要准确。
(3)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
四、索赔文件的提交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例如,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都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五、索赔文件的审核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监理人)审核。工程师(监理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质疑。
六、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如下:
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七、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要成功地防止对方提出索赔,应采取积极防御的策略。首先是自己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防止自己违约,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根据,使自己处于不能被索赔的地位。其次,如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干扰事件,则应立即着手研究和分析合同依据,收集证据,为提出索赔和反索赔做好两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