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