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320054掌握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
一、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现场保护、事故调查、撰写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报告
(一)事故报告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状况。
报告内容为: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的概况;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质量事故现场勘察笔录、证物照片、录像、证据资料、调查笔录等;质量事故的发展变化情况等。
(二)现场保护
质量问题出现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如焊缝裂纹,不要急于返修,要等到处理结论批准后再处理。对于那些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甚至会发生人、财、物损伤的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
(三)事故调查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组建调查小组,参加人员应是与事故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和有经验的技术工人等。调查内容包括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
二、质量事故处理方式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返工、返修、限制使用、不作处理和报废五种情况。
1.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2.返修处理
对于工程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返修处理。
3.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返修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可按限制使用处理。
4.不作处理
对于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的使用和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和设计单位认可后,可不作专门处理。
5.报废处理
当采取上述办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或标准,则必须按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