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其单价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由于大多数情况下措施费由投标人单独报价,而不包括在综合单价中,此时综合单价仅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综合单价如果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则综合单价乘以各分项工程量汇总后,就生成工程承发包价格。如果综合单价是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如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费,则综合单价乘以各分项工程量汇总后,还需加上措施费才得到工程承发包价格。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不含措施费的综合单价。
1.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计价程序见表2Z102015-5.
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表2Z102015-5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1 |
分项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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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间接费 |
⑴×相应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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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润 |
[⑴+(2)]×相应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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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计 |
⑴ + ⑵ + 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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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含税造价 |
⑷×(1+相应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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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C <C0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计价程序见表2Z102015-6.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表2Z102015-6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1 |
分项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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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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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间接费 |
⑵×相应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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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润 |
⑵×相应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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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⑴+⑶+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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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含税造价 |
⑸×(1+相应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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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计价程序见表2Z102015-7.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表2Z102015-7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1 |
分项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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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
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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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间接费 |
⑵×相应费率 |
|
4 |
利润 |
⑵×相应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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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⑴+⑶+⑷ |
|
6 |
含税造价 |
⑸×(1+相应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