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M322010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2M322011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及合格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3.0.3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以单位工程为主体进行检查验收。 2M32201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的自检和报告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3条的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4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由于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是工程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因此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按《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7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2M322020 掌握《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简称《规范》,下同)是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通用性技术规定或技术要求。它以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铸造设备、破碎粉磨设备、起重设备、连续运输设备、风机、压缩机、泵、气体分离设备、制冷设备和工业锅炉安装工程为基础,同时考虑到冶金、化工、纺织、轻工等设备安装的共同性技术要求。规范制定的目的是使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设备开箱起到空负荷试运转合格、并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为止,质量能够得到保障。《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共有5条。 2M322021 对机械设备、主要部位材料和计量器具的使用要求 1、对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 《规范》第1.0.4条 规定,交给施工人员进行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2、对主要部位材料的使用要求 《规范》第1.0.4条 规定,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3、对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的使用要求: 规范》第1.0.5条规定: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2M322022 工程质量检查的规定 1、隐蔽工程检验 《规范》第1.0.6条规定: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做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因其隐蔽后无法复查,故一般均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防止留下质量隐患。 2、基础预压检验 《规范》第2.3.3条规定:需要预压的基础,应预压合格并应有预压沉降记录。 基础预压通常是在基础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有问题时而采取的措施,需不需要预压和如何预压的方法和要求等,均由设计单位确定。 需要预压的基础应预压合格并应有预压沉降记录,否则不能进行设备安装。 3、工序检验及纪录 《规范》第1.0.7条规定: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是靠在每一道工序中贯彻质量管理的思想和制度来保证,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并有详细的实测记录,以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延续到下一道工序,或便于对质量问题的查证。工程验收时,以此记录为依据,不再复检每道工序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