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桅杆使用的要求
(1)桅杆的使用应执行桅杆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超载使用。
(2)桅杆组装应执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桅杆组装的直线度应小于其长度的1/1000,且总偏差不应超过20mm 。
(3)桅杆节间的连接螺栓紧固时,应逐次对称交叉进行,且应满足规定的力矩值。
(4)桅杆基础应根据桅杆载荷及桅杆竖立位置的地质条件及周围地下情况设计。
(5)采用倾斜桅杆吊装设备时,其倾斜度不得超过150。
(6)当两套起吊索、吊具共同作用于一个吊点时,应加平衡装置并进行平衡监测。
(7)吊装过程中,应对桅杆结构的直线度进行监测。
2.桅杆稳定性校核
(1)需进行桅杆稳定性校核的情况
大型设备起重吊装作业中,若桅杆不在桅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性能参数范围内使用的特定情况下,需进行桅杆稳定性校核。例如,桅杆的接长高度超过桅杆使用说明书推荐工况的高度,或者主吊滑轮组的吊装张角(即主吊滑轮组与桅杆轴线之间的夹角)超过使用
说明书性能参数规定的角度等。稳定性校核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2)桅杆的结构与受力特性
桅杆起重机的结构形式很多。常用的桅杆结构形式有两种:钢管桅杆(多为小型桅杆)和钢制格构式桅杆。后者是大、中型的桅杆起重机采用的主要形式,大、中型桅杆也有少量采用半箱型结构形式。
桅杆是细长压杆,有轴心压杆和偏心压杆两种受力形式。轴心压杆只承受轴心压力。而偏心压杆除了承受压力,还要承受偏心弯矩,计算时,应按压弯组合进行。压杆的破坏形式主要是失稳。
(3)稳定性校核的依据或方法
桅杆的稳定性校核应按照桅杆设计计算书采用的计算公式、参数和方法进行。在桅杆设计计算书难于查询时,应优先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规定,进行稳定性核算。
(4)桅杆稳定性校核的基本步骤
1)受力分析与内力计算。计算出桅杆的最大吊装受力,计算内力(轴力、弯矩),并画出内力图。
2)查算桅杆的截面特性数据。根据桅杆的设计技术文件及制造图,查得桅杆的截面尺寸,并计算桅杆截面的截面特性(包括桅杆的截面面积、截面惯性矩、截面抗弯模量,上述特性参数也可从桅杆设计计算式查到)。
3)计算桅杆长细比。根据桅杆的高度(即长度)求出其计算长度,并与桅杆的截面的回转半径,求出构件的计算长细比,并求出其换算长细比和假想长细比。
4)查得轴心受压稳定系数。根据假想长细比查表得到轴心受压稳定系数。
5)进行稳定性计算。按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公式进行稳定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