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在经济事项发生以前,经济事项进行中或发生后,会计利用预算、检查、考核、分析等手段,对单位的货币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指导与控制。所以,会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会计的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不可分割的。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同时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过程。核算是基本的、首要的,核算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反之,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保证,没有会计监督来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会计核算就失去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