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 |
均为96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矿业工程 |
机电工程 |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