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开展我区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11]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陈伟等27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布。
附件:陈伟等271名二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