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造师>注册与继续教育>正文
广东关于领取2011年第十三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www.zige365.com 2011-7-15 14:26:1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下列建造师的增项、延续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增项注册通过人员需携带原注册证章原件;延续注册人员属地为佛山、顺德、河源市的企业统一到当地住建局领取。

领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证章的,需携带选修、必修继续教育《学习凭证》的原件及已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广东关于领取2011年第十三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广西第451101007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浙江省第四十三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
四十九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公告
福建省领取2011年二级建造师(第十四批)注册证书及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