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2010】2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静等70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李静等709人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