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7]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刘志强等164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刘志强等1644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