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造师>注册与继续教育>正文
广东关于领取2011年第八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www.zige365.com 2011-5-10 17:56:5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下列建造师的遗失补办、延续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属地为汕头市的企业统一到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取。

遗失补办注册通过人员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红底免冠彩照1张。

领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证章的,需携带选修、必修继续教育《学习凭证》原件及已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福建省2011年注销柯学明等27位二级建造师注册的通知_闽
福建省领取2011年(第五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
海南关于方传鑫等52名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的公告
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公示(2011年第3批)
福建关于2011年度第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