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5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袁晓文等9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徐江等10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继宗等123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袁晓文等9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徐江等1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吴继宗等12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1、袁晓文等9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徐江等1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吴继宗等12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