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7〕025号)及《关于2010年至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0〕001 号)要求,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陆续举办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安排60学时课程,包括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0年或2011年参加培训均可。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的2010年至2011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实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实务、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实务及节能建筑与工程造价。
2、总承包工程及其成本控制、新形势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3、剖析省工程计价通则(2010)带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介绍省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变化情况、省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解读和应用等 。
二、培训及报到时间地点
期数 |
培训日期 |
学时 |
培训地点 |
第七期 |
4月19至22日 |
60 |
建设大厦(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总机:020-86585561。 |
上课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 |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打印报名表到注册中心财务缴费;
第三步:缴费后自行上网打印学习凭证,持学习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学习。
四、培训收费
550元/人(含教材和资料)。
五、其它事项
1、从2008年开始,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调整为每注册期(四年)120学时,其中必修和选修各60学时。面授培训班每期安排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造价工程师只需每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班即可达到学时要求。
2、我中心已启用新报名系统,请各位学员尽量填写个人完整的信息并采用网上缴费形式,自行打印《学习凭证》,学习结束后可在注册中心网站上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3、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2、83754265,联系人:靳建民、于泳谦、黄国伟。
4、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0-86372198、86585561转3111。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