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及省注册中心《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鲁建执注字[2003]154号)文件精神,定于2011年3月23日至28日对注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市政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注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3月22日报到,23日至28日培训。
三、培训地点: 济南军区第二招待所(东源宾馆。济南市解放路30号)
乘车路线:1、长途汽车站:乘K50、K53路、35路公交车到东郊饭店站下车即到。2、火车站下车后:乘公交车3路、18路到大观园转乘101路、K50路到东郊饭店下车即到。
四、食宿费:170元/人.天;资料费 :370元/人 。
五、注意事项:
1、凡未在中心网站(www.ljzc.net)上报名,通知名单中没有且确需参加培训学习者,经培训机构(注册中心会务组工作人员)许可并备案后,可以到培训点报名学习。
2、培训学员应按照培训通知的班期、报道时间和地点报到,按注册专业对口参加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或自行更换培训班期和地点,否则不予受理。
3、参加培训学习时,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用于办理住宿登记、填写培训学习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习考勤。
4、培训期间,将进行学习考勤;培训结束时,进行培训测试。凡考勤登记和培训测试两项中,其中一个方面不合格者,则视为培训学习不合格。
5、培训合格者,自培训结束一周后,个人自行上“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www.zgjsjl.org)”,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六、宾馆联系电话:0531-89262266;89262288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
执业师书店电话:0531-87034325;
注册中心网址:www.ljzc.net。
附件: 1、培训计划及日程安排表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65人)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培训计划及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