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2010年度获准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鲁建执注字〔2003〕154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鲁建执注字〔2009〕42号)文件精神,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经研究自2011年3月27日起,对我省2010年度获准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未达到国家规定继续教育必修学时要求者且已经网上报名审批通过的人员,举办继续教育必修课(第二期)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
3、建设工程索赔;
4、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及建筑节能相关知识;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原理和方法。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地点:烟台龙口南山宾馆贵宾楼(龙口市南山旅游区南山宾馆,行车路线见附件3);
培训时间:3月27日至4月2日,3月27日报到;
宾馆联系电话:0535-8615278;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
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0531-87087261、87034325;
注册中心网址:www.ljzc.net 。
三、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如有通知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对达不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及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2、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手册,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执业手册遗失人员,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执业手册。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培训时交纳资料费24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70元/人、天)。
四、参训人员:名单附后,共208人。
附件:1、培训班日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南山迎馆行车路线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