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号)规定,经审核,吴亚科等18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韦文明等5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颜秋群等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 吴亚科等18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 韦文明等55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 颜秋群等8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