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市[2006]40号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人员的要求为(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办理预注册证明需提供初审部门关于申请预注册的函和建造师注册的材料,其中已注册人员提供变更注册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