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1年5月19日9:00—2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5月23—30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5月3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9月19日9:00—23日17:00。
考生务必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资格审查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进行。设区市、县(市)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管科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南昌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省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6238187,省府大院北二路66号,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4楼)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联系电话:0791—8312201、8312202)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参加工作年限的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名表一式2份。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因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本通知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部分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实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报考级别为考1科,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考生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有关考试名称、级级、专业代码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附件4。
六、考试收费
(一)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门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580号)的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二)缴费收据领取时间:10月8日—11月8日(节假日除外)。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到资格审查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领限,逾期不再办理。
七、考试用书
需要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www.jxrk.cn)进行预订或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订购,联系电话:0791—8312201、8312202、400-068-8005。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0〕23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