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范围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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