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侯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14.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法来前30个工作日内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告书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自发生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5.投标文件的内容:①投标函②投标报价③施工组织设计④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6.投标保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17.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量化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18.投标文件的编制步骤:①结合现场考查和标前会的结果分析招标文件②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③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④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⑤确定利润方针⑥计算和确定报价⑦形成投标文件⑧进行投标担保 19.对于一般的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时应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当超过净幅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 20.合同依据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21.价格调整和合同单价(对于单价合同)及合同总价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 22.工程合同的付款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四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