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由主管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大厦1409室,电话:68080731),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资格审查,最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5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考二科)、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分别汇总。望考生在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四个科目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