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合同总价为:1590×650-1033500元=103.35万元; 工程预付款=103.35×20%=20.67万元。 2.第3、4两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的比例为:540÷1590=34%>30%; 故工程预付款应从4月份(或第二个月)起扣。 每月平均扣回工程预付款为: 20.67÷5=4.13万元。 3.工程实际价款为: 1590×650×1.1=1136900元=113.69万元。 4.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竣工验收自查。自查工作由项目法人主持,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以及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