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特点,对项目经理的专业要求有很大不同。
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就是为了适应各类工程项目对建造师专业技术的不同要求,也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
建造师分为两个级别,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
参见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