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本章一直是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重点内容,考试中不仅以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出现,而且还有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所以,本章是考生迎考复习的重中之重。统观近几年全国各省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本章的考查重点是:
(1)教学的意义和任务。
(2)教学过程的特点和教学过程的结构。
(3)教学原则。
(4)常用的教学方法。
考纲链接
1.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
教学包含以下方面:(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活动组成。(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2.教学的地位和意义。
地位:在教育中,教学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是学校全部工作的中心,教学目的的实现和教育任务的完成,主要是凭借教学活动实现的。
意义:(1)教学是社会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主要手段。
(2)教学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3)教学是教育工作的主体,学校教育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
3.教学的任务:(1)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2)发展学生智力、体力和创造才能。(3)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4)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
4.历史上的教学过程:(1)孔子,把教学过程概括为学-思-行的统一过程(2)孟学派,强调学生主动的学习思考和实践。(3)夸美纽斯,以个体认识论为基础,从对事物的感性知觉出发展开教学。(4)赫尔巴特,提出教学过程由明了、联合、系统、方法四阶段构成。(5)杜威,通过从做中学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6)凯洛夫,认为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
5.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的表现:间接性;引导性;简捷性;交往性。
6.教学过程的特点:(I)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①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②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2)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①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②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③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3)教学过程中知、情、意的统。(4)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能动性结合。①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②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作为学习的主体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的主体能动性;③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7.教学过程的结构:(1)激发学习动机。(2)领会知识。(3)巩固知识。(4)运用知识。(5)检查知识。
8.教学原则是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过程规律而制定的对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教学原则是对教学规律的反映,是人们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
9.教学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10.直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1)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方法。(2)直观要与讲解相结合。(3)充分运用语言直观。
11.启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1)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2)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思维能力。(3)让学生动手,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4)发扬教学民主。
12.巩固性原则的基本要求:(I)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2)重视组织各种复习。(3)在扩充改组和运用知识中积极巩固。
13.循序渐进原则的基本要求:(1)按教材的系统性进行教学。(2)抓主主要矛盾,解决好重点与难点的教学。(3)由浅人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
14.因材施教原则的基本要求:(1)针对学生特点进行有区别的教学。(2)采取有效措施,使有才能的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
15.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基本要求:(1)引导学生书本知识的同时要注重联系实际。(2)重视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3),正确处理知识教学与技能训练的关系。(4)补充必要的校本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