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狭义):是指学校教育,是专门组织的教育,它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现实和未来的需要,遵循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获得知识技能,陶冶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一种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或一定阶段)的需要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人。
2.教育目的: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
3.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强迫的、免费的学校教育,也称普及义务教育或强迫教育。
4.研究性学习: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5、幼儿期:指儿童从三岁到六、七岁这一年龄阶段。(幼儿园--幼儿期,入学以前--学前期)
6、依恋:指幼儿对某一特定个体的长久持续的情感联系。
7、品德:指个人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的稳定特征成倾向。
8、道行认识:是对关于是非、好坏和善恶的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认识。
9、道德情感: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所引起的肯定的或否定的内心体验。
10、道德行为:指一个人表现的有关道德方面的言论、举止和行动。
11、道德概念:是对社会道德现象的本质特征的概括反映。
12、道德信念:指人对道德准则和规范的确信,并愿以它作为行动指南的意识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