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2011年4月23日,由我局组织的2011年第一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已圆满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证书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学员自行查询2011年第一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成绩,成绩查询请看附件。
二、请成绩合格者(60分为合格)的学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到惠州市教育局四楼教师继续教育科领取“两学”课程合格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起的二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合格证书将不代为保管),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需别人代领证书的学员,代领人必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考试学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四、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以下步骤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1.申请
可在成绩公布当日起到5月20日前(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到市教育局四楼教师继续教育科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查分。注意!不可别人代查分数。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2. 复查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评卷老师的原始打分进行重新核算。查分只重新核算分数,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核算有误的,无论是正误差还是负误差,均予以改正。
3 处理
在受理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教育局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也会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一:2011年第一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表
附件二: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登记表
惠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