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2比例,依据体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七)决定与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c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