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命名单元格及单元格区域的规则
1)名称最多可以包含255个字符。
2)名称不能与单元格引用相同。
3)名称可以包含大、小写字母,但不区分大小写。
4)名称以字母(包括汉字)、下划线或反斜线开头,后面的字符可以是字母(包括汉字)、
仨下划线、反斜线、小数点或问号。
同一个单元格或区域可以有多个名称。一个单元格或区域的名称在同一工作簿的所有工作书都可以直接使用,而不必指明所在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