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理论基础: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自建设项目管理学(工程项目管理学)。我国提出建设工程监理制构想时,还充分考虑了FIDIC合同条件。
研究范围: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
研究对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目标的有效控制,包括费用(投资)、时间(工期)和质量目标的控制。
(七)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八)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
(九)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和公布施行的有关建设工程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总称。
监理工程师应当了解和熟悉我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井熟悉和掌握其中与监理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以便依法进行监理和规范自己的工程监理行为。
必须熟悉的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必须掌握的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