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1.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自「建设项目管理学」。
2.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中,强调了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地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六、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1.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2.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就是「只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
3.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人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
七、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是:「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
2.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师项目管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结构的建立趋势是建立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如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能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的大型监理企业」、「能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型监理企业」、「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八、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相关和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政府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承包单位】、【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发包单位在承包单位采购方面的行为限制。
4.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
5.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6.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7.工程j|鑫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8.按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9.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采用【保护环境措施】。
12.建设单位应办理施工现场【特殊作业申请批准手续】。
13.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为有关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5.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16.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降低工程质量。
17.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其设计文件应当达到【规定深度】并【注明合理使用年限】。除特殊要求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
九、建设程序
1.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
2.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 【建设实施】、【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
3.建设程序内各阶段之问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
4.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5.【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这是每一位建设工作者的职责,更是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
6.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关键性的变化是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