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规制度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
1.投资“三超”是指「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
2.建设工程监理制于Il988年」开始试点,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1.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2.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拥有「确定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的决定权。
3.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瞿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