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P127~131)
(一)直线制
① 特点: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惟一上级的命令
② 适用范围: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对于小型项目,可以采用按专业内容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如果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的部门还可按不同的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③ 优点:组织结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
④ 缺点: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⑤ 组织形式见教材P129图5-13、14、15
(二)职能制
① 特点:把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子项目监理为对象的直接指挥部门和人员;另一类是以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为对象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② 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
③ 优点: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
④ 缺点:由于直线指挥部门人员受职能部门多头领导,如果这些指令相互矛盾,将使直线指挥部门人员在工作中无所适从。
⑤ 组织形式见教材P130图5-16、17
(三)直线职能制
① 特点:吸收了直线制、职能制监理组织结构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实行指挥和发布命令的权力,并对该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只能对指挥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而不能对指挥部门直接进行指挥和发布命令
② 优点: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
③ 缺点: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④ 组织形式见教材P131图5-18
(四) 矩阵制
① 特点: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如图5-19所示(教材P132)。
② 优点: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的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③ 缺点: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④ 组织形式见教材P131图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