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个月。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如下:
(1)分项工程清单中含有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甲项4500m3,乙项310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200元/m3,乙项综合单价为12.93元/m3,乙项综合单价的单价分析表见表1.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出10%时,应调整单价,超出部分的单价调整系数为0.9;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对该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调整单价,单价调整系数为1.1.
(2)措施项目清单共有5个项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4.5万元,这项措施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为基数进行结算。剩余的4项措施费用共计16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得调价。全部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后的第1个月末和第2月末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数额分两次平均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调整部分在最后一个月结清,多退少补。
(3)其他项目清单中只包括暂列金额5万元,实际施工中用于处理变更洽商,最后一个月结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4.89%,其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税金的税率为3.47%.
(5)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在开工前支付,开工后的前两个月平均扣除。
(6)该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
合同工期内,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2所示。
表1(乙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单位:元/m3)c
直接费 |
人工费 |
0.54 |
10.89 |
材料费 |
0 |
机械费 |
反铲挖掘机 |
1.83 |
履带式推土机 |
1.39 |
轮式装载机 |
1.50 |
自卸卡车 |
5.63 |
管理费 |
费率(%) |
12 |
金额 |
1.31 |
利润 |
利润率(%) |
6 |
金额 |
0.73 |
综合单价 |
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