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
2014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网络初审、考试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各州、市首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8月11日
(二)报名流程: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注册成功后上传照片和填写报名信息。
(三)审核及缴费:所有新老考生报名时都须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选择一个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复审和领证地点。
考试须进行网络初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考试前5天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且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