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及核心内容:2014年四川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查评审程序公布,请广大考生注意!
按照工作安排,定于7月启动2014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评审程序
(一)初审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高评办对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答辩
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业组组织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申报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的大专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须满六年,同时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任职资格、并被聘为工程师或经济师满六年);
2.虽达到规定学历(即学历已达到本科及以上)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3.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符合高级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未发表论文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
5.高评委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
高评委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五)评审会议
高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查。
(六)省职改办审查
省职改办公示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省职改办发通知到省级主管部门或各市(州)职改办。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省职改办评审通过通知后,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高级职称证书由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呈报单位(或中央驻川企业)到省职改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