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业务。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测试。具体安排:
1. 考试范围为经济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业务,不提供、不指定教材,考试大纲见本通知附件。
2. 考试时间为9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待定。申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缴款单于9月17日8:30—17:30到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70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