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生存权准则;效率与公平兼顾;共同富裕准则
(三)熟悉社会不公平的原因
生产要素占有状况的不公平;制度不完善;个人及家庭状况的不同
(四)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1.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
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就是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
(1)在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改善初始条件的不公平
(2)完善市场机制,尽可能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3)在个人偏好方面进行适当的干预――社会保障
2.财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1)在组织财政收入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2)在安排财政支出时要考虑社会公平:在提供社会公共劳务时要考虑社会公平;构建效率市场的制度体系;不断改善市场机制初始条件的不平等状况。
(3)要实行社会保障,以利于社会公平的切实实现
(五)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财政的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的。
1.调节企业利润水平 |
税收手段: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
统一税制,公平税负 | |
2.调节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 |
(1)税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 |
(2)转移支付: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 |
三、经济稳定职能
(一)掌握经济稳定的含义
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
(二)掌握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1.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逆经济风向行事
(1)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 |
实行国家预算收大于支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紧缩性财政政策,压缩需求 |
(2)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 |
实行国家预算支大于收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需求 |
(3)社会总供求平衡时 |
国家预算应该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 |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作用
内在稳定器调节的最大特点在于无需借助于外力就可以直接产生调控的效果。
(1)在收入方面 |
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 |
(2)在支出方面 |
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的安排上,如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