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节产业结构主要有两条途径:(1)调整投资结构;(2)改变现有企业的生产方向。首先是调整投资结构,其次是利用税收、财政补贴和投资政策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再次是调整资产存量结构。
二、收入分配职能
(一)收入分配的目标:实现公平分配。
一般来说,公平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
(二)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的:即调节不同经济主体的收入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
三、经济稳定职能
(一)经济稳定的含义
经济稳定包括多方面的含义,通常是指:(1)充分就业;(2)物价稳定;(3)国际收支平衡。
【注意】充分就业是指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做。“充分”,是指就业率达到了某一社会认可的比率。物价稳定,理解为只要物价上涨的幅度是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内。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在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时,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二)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关键是做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财政在调节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方面,主要是通过以下手段:
1.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而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国家预算应通过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平衡。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财政利用“内在稳定器”调节的主要手段:表现在财政收入和支出两方面的制度。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的安排上,其效应正好同税收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