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东的义务(掌握)
1.缴纳出资义务。(最重要的义务) | (1)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股东在公司设立和公司增资扩股时,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资(认股)协议规定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出资期限、出资程序交付认缴的出资。 (2)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成立之前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3)不得抽回出资义务。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
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 |
3.遵守公司章程 | 遵守公司章程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
4.忠诚义务 | 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禁止损害公司利益;二是考虑其他股东利益,三是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权力及其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