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15日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例题3·单选题】对于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对于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
1.税务登记证的发放
纳税人在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发给税务登记证。
2.税务登记证的使用要求
(1)要亮证经营。税务登记证正本,悬挂于生产经营场所明显处。
(2)要遵守使用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
(3)办理涉税事宜要持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4)要定期验换。一年一验证,三年一换证。
(5)遗失要声明作废。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熟悉)
情形 | 处理措施 |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元的罚款 |
不办理税务登记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 处2000~100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