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专业知识第一章讲析1
题库下载 咨询 2012-9-21 14:38:52 电子书 课件下载 考试题库 评论 收藏
金融市场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一)金融市场的含义
金融市场是指有关主体,按照市场机制,从事货币资金融通、交易的场所或营运网络。它是由不同市场要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是各种金融交易及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
(二)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尽管各国各地区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和发达程度有所不同,但都包含四个基本的构成要素,即: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中介和金融市场价格。
1.金融市场主体
金融市场主体是指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参与者。在这些参与者中,既有资金的供给者,又有资金的需求者。二者的相互关系使得市场上的资金融通成为可能,从而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形成。在金融市场上,市场主体具有决定性意义。市场交易主体的数量决定着金融工具的数量和种类,进而决定了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发展程度。同时,金融市场主体的数量与交易的频繁程度也影响着金融市场的深度、广度与弹性。
一般来说,金融市场主体包括家庭、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及监管机构。
(1)家庭。家庭是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供应者。他们以购买债券、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方式,将手中的闲置资金投入市场,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有时,为了购买耐用消费品 (如住房、汽车等),家庭也是资金的需求者,但需求数额一般较小。
(2)企业。企业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是重要的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一方面,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弥补暂时的资金不足,企业通过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成为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在时间上往往是不对称的,因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为了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企业会将其投入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给者。除此之外,企业还是金融衍生品场上重要的套期保值主体。
(3)政府。在金融市场上,各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常是资金的需求者。它们通过发行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投资基础项目建设等。政府也会出现短期资金盈余,如税款集中收进却尚未支出时,政府部门也会成为暂时的资金供应者。
(4)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上最活跃的交易者,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经营各种存款并提信息中介服务以获取收益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不直接吸收公众存款,而是通过发行债券或以契约的形式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包括保险公司、退休养老金、投资银行和投资基金等机构。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一方面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另一方面又向需要资金的部门提供资金,在金融市场上扮演着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
(5)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它既是金融市场中重要的交易主体,又是监管机构之一。从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角度来看,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充当最后的贷款人,从而成为金融市场资金的供给者。此外,为了执行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参与金融市场交易。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会影响到金融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的行为和金融工具的价格。同时,中央银行还与其他监管机构一起,代表政府对金融市场上交易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2.金融市场客体
金融市场客体即金融工具,是指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或交易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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