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第三节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第三节 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
考点: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
考点: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筹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一)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筹集
包括两部分人员:一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女职工;二是城镇企业及其女职工。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