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农业投资
1.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必要性
要使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入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必须高于农业市场的投入成本;二是农业投资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在我国目前的价格体系和GDP分配格局下,上述两个条件都得不到满足。
2.财政对农业投入的范围和重点
(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规模和环节,使农业的财政投入具有相对稳定性。
(2)财政投资范围应明确界定,主要投资于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3)注重农业科研活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
3.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的支农政策
目前,我国财政在支持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方面仍存在众多薄弱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解财政支农政策存在的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应将财政的支农支出集中于那些“外部效应”较强的“市场失灵”的领域,从政策上讲,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2)财政必须从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入手,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予以支持,并从思想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过去的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逐步转变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二是加大农村财政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
(3)了解可采取的具体措施。
【例1·单选题】(2008年)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主要应由( )承担。
A.农民自身
B.商业银行
C.社会力量
D.国家财政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