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连接的构造要求
1。焊缝金属宜与基本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2.在设计中不得任意加大焊缝,避免焊缝立体交叉和在一处集中大量焊缝,同时焊缝的布置应尽可能对称于构件的重心。
3.钢板的拼接,当采用对接焊缝时,纵横两方向的对接焊缝,可采用十字形交叉或T形交叉;当为T形交叉时,交叉点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m。
4.对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应根据板厚和施工条件按现行标准《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要求选用。
5.在对接焊缝的拼接处,当焊件的宽度不同或厚度相差4mm以上时,应分别在宽度方向或厚度方向,从一侧或两侧做成坡度不大于1:2.5的斜角;当厚度不同时,焊缝坡口形式应根据较薄焊件厚度选定基本型式与尺寸。
6.角焊缝两焊脚边的夹角。一般为900(直角角焊缝)。夹角a>1200或a<600的斜角角焊缝,不宜用作受力焊缝(钢管结构除外)。
7.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