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发展观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发展速度与效益、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改革发展稳定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在大力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促进政治、文化、社会共同发展,解决好与经济增长相关的各种社会问题。
(2)科学发展观提出统筹兼顾的根本要求,把发展看作是相互推进、系统协调的过程,强调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协调一致地运转。
(3)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以前瞻的眼光创新发展模式、健全发展机制、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
(4)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处理中心与全面、重点与非重点、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注重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实现发展的均衡和协调,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